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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举办方式和线索移送细则

发布时间:2024-05-15阅读次数:


畅通多维度线索举报途径,明确以下官方渠道,方便干部员工及群众反馈:
  1. 举报邮箱:mayy@gzmedri.com
  2. 举报电话:020-83835192
  3. 其他渠道:总院门户网站举报入口、实体举报信箱(设置于各办公区及项目工地)、微信平台留言通道。



线索移送严格遵循 “分级上报、按程序移交” 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 初步上报:各单位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后,需第一时间报送至总院综合管理部;
  2. 甄别汇总:综合管理部对线索真实性、关联性进行初步甄别,汇总后报送至集团办公室 / 信访维稳办;
  3. 正式移交:集团办公室 / 信访维稳办按法定程序及上级要求,统一报送至市打黑办、公安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步跟踪移交后线索处置进度,并及时反馈至线索报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