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五华县长布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2025-09-30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我司拟对 五华县长布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劳务分包工作内容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长布镇,项目围绕环境秩序整治、基础设施提标、服务功能提质多个方面推进潭下镇建设。具体包括:农房外立面风貌管控约74400㎡、垃圾收运点36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1200㎡、三线整治6500m、道路改造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程度为二级,根据《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第8.4.2条及《市政工程勘察规范》(DBJ/T 15-255-2023)8.4章节,拟建停车场按方格网进行布置钻孔,横向钻孔间距约为20.0~30.0m,纵向钻孔间距约为10.0~30.0m,停车场伴随的系列边坡工程,按照边坡沿走向约30.0m布置一横断面,每个断面布置1-2孔;拟建道路工程约50.0m布置1孔。
本次勘察共布置钻孔19个,预计总进尺247米。
孔深要求:拟建边坡钻孔深度钻至潜在滑动面以下强风化岩不小于5.0m或中风化岩3.0m。停车场钻孔钻至硬塑土层5m。道路钻孔钻至硬塑土不小于3.0m。遇全、强风化岩层厚度大者,按摩擦桩要求控制孔深。
1.2分包工作内容:√钻探、√钻孔辅助测放(普通地区)、√钻孔辅助测放(困难地区)、√钻探特殊供水、√山上钻孔平整钻探平台、√误工、√进、退场费(市外)、√钻孔间汽车搬迁。
二、工期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我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
三、质量要求:满足我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通过验收。
四、付款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5.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资质或能力要求:具备勘察劳务资质。
供应商应满足以上5.1-5.7资格条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金额最高限价: 4.9882 万元。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3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12楼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受理。
八、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下午15:00~16:30。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12楼。
十一、评审时间: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
十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知的地点。
十三、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12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89918970
电子邮件:5454822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