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大坦沙岛西侧污水压力管工程补充勘察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2023-03-20阅读次数:
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大坦沙岛西侧污水压力管工程补充勘察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我司拟对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大坦沙岛西侧污水压力管工程补充勘察项目 工程勘察 专业劳务分包工作内容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1.1工程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拟建项目北侧起点自大坦沙岛北侧滨江公园堤岸边接驳井,南侧于电子商贸城西南角规划路(规划四路)下与现状污水压力管进行接驳,建设1条规格为D1800污水压力管,配套相应设施的管道配件、支墩节点工程。
详勘阶段明挖段钻孔间距约为75.0m,转角处和重要构造物段适当加密,本次勘察为补充勘察,主要为完成详勘阶段未施工钻孔。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及施工的深度要求。孔深要求贯穿软土层进入可塑土或中密砂层5.00m,且孔深不小于管底埋深以下5.00m,同时满足基坑支护的要求。当预定深度内遇松软土层、厚层填土和可液化土层时,钻孔应适当加深或钻穿。
本次补充共需完成详勘阶段未施工钻孔7个,总进尺140m。根据区域地质资料,项目所在场区砂层较发育,基岩为沉积岩,岩面较浅,钻后需进行水泥封孔。
1.2分包工作内容: √钻探、√水泥封孔、√其它暂定费用(包括青苗补偿(含场地临时占用补偿)、误工、钻孔间汽车搬迁、进、退场费等)。
二、工期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我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
三、质量要求:满足我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通过验收。
四、付款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5.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资质或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勘察劳务资质。
供应商应满足以上5.1-5.7资格条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金额最高限价:3.058万元。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 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3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12楼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受理。
八、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3月28日 下午15:00~16:30。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12楼。
十一、评审时间: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
十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知的地点。
十三、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12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83762701
电子邮件:545482249@qq.com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3 年3月21日